垃圾分类 苏高医在行动
6月1日起,《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苏州自此进入垃圾分类管理强制实施阶段。条例实施前,市、区二级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卫生健康系统要积极响应落实国家、省、市对于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按照具体要求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广维度推进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发展,提高卫生健康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资源回收利用。
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积极响应落实文件通知,成立了院科两层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党委书记、院长梅冰为医院垃圾分类管理领导小组组长,事关垃圾分类重要工作、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做到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组织有保障;科主任为科室垃圾分类管理小组组长,加强本科室“督导员、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宣教指导,做到全员参与,管理无死角。医院在分类设施方面也一应俱全,投入资金10万余元采购三分类垃圾桶90只,公共区域分类垃圾收集点全覆盖,并在积极推进“清洁屋”的建设工作。
张赢院长助理作为领导小组副组长,垃圾分类实施具体负责人,多次在院周会、领导小组会议上进行生活垃圾知识普及,对垃圾分类推进进度汇报说明。随着管理条例的实施,5月25日,张院长再次组织护理部、各病区护士长、物业、后勤召开了垃圾分类的推进会议。会议上张院长强调垃圾分类管理的重要性,苏州市6月1日起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工作小组要履行职责,落实定人、定岗、定责任,按各级岗位责任要求做实垃圾分类工作。管理条例实施后市、区定会增加督查频率,如果不能认真做好分类工作势必对科室、医院的绩效考核有所影响,我们要做到守土一方,责尽一方。张院长对苏州市的四分类标准“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分类知识进行了培训,并对管理条例部分条款进行了解读。同时,张院长也要求物业部门要加强保洁阿姨的培训工作,后勤部门也要加强垃圾分类发督查工作。
5月28日,市纪检委、区社会事业局、区城管局对我院进行了垃圾分类管理的督查工作。在张院长的陪同和讲解下,市纪检委领导一行人参观了我院门诊大厅、药房过期药品(有害垃圾)收集点等区域;张院长还向市纪委同志介绍了我院即将建设的“清洁屋”设计图。参观后,市纪委领导对我院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强调“垃圾分类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的社会工程,是我国绿色生态发展的必经之路,垃圾分类只是第一步,最终要实行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我们苏州要走在前面,各事业单位要做好发挥领头羊作用,这样才能推而广之”。
生活垃圾分类这件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正在深刻地、潜移默化地改变着城市的气质,垃圾分类的影响正从环境领域延伸到社会领域,垃圾分类正成为市民文明素质的一种标志;垃圾分一分,生活美十分。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来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一起来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总务科:鲁岳
审核:张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