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关于楼层消防标志灯改造工程及手术室净化空调自控阀体及电动执行器更换维修的采购公告
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
关于楼层消防标志灯改造工程及手术室净化空调自控阀体及电动执行器更换维修的采购公告
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采购编号:SGY2026-BJ004
二、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三、项目名称、预算及最高限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标段一:
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消防工程施工或建设工程施工等相关经营范围。
标段二:
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相关的营业经营许可证。
五、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标段一:
(一)项目概况
为规范我院消防设施管理,加强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建设,保障人员生命安全,拟对医院内楼梯间应急照明及楼层标志灯具改造工程进行比价采购。
(二)设备设施清单

(2)服务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承担应急照明灯、楼层标志灯的采购、安装,负责原应急照明灯的拆除(含处置),新增楼层标志灯的布线,因安装涉及的墙体开孔,拆除原楼层标志牌,并负责施工后的墙面复原,施工人员的费用,税收等因施工安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认证),并在“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可查询,并提供所有灯具的合格检验报告;
3、在安装施工前,所有货物需先经过采购人的验收签字。未经采购人验收同意直接施工的,采购人将不予认可,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施工要求按照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2018执行;
5、供应商在施工期间至少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现场,供应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监管,若在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
6、项目质保期不少于1年(包括灯具、工程、线路等),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
标段二:
(一)设备设施清单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对采购人手术室净化空调机组列明的故障硬件设备设施负责采购、安装(含原设备设施的拆除),并负责施工后的系统复原(含线路、系统、保温等);
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须为合格的出厂产品,提供包括设备本体、出厂合格证明、材料说明书等所有配套材料;
3、在安装施工前,所有货物需先经过采购人的验收签字。未经采购人验收同意直接施工的,采购人将不予认可,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在施工期间至少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现场,供应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监管,若在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
5、供应商负责原设备的拆除、新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辅助管路、电路的安装和材料,确保运行参数指标正常,管路无跑漏;
6、供应商施工时要求做好现场保护和安全警示,完成施工后负责现场的环境卫生清洁、垃圾杂物的清理;
7、整机设备提供不少于1年的免费质保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施工。质保期间供应商在收到报修通知后1小时内作出响应,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故障排除和维修;
8、报价应包括中标后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设备、系统、附件和安装所需的配件,及其运输、保险、装卸、报关、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金等一切费用。
注:以上均为实质性响应要求。
六、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标段一:
1、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具有消防工程施工或建设工程施工等相关经营范围);
2、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报名经办人为代理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标段二:
1、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
2、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报名经办人为代理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需单独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材料需全部登记为投标单位)
七、响应时间和地点:
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 7日每日8:00~11:00、13:30~16: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鲁老师
地址:急诊4楼招标采供中心1(423室)
联系电话:0512-69585039
八、其他补充事项:
1、只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并成功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此次采购项目;
2、递交的响应文件至少包括项目报价清单、技术参数(服务要求)响应对照表及其他要求的材料文件;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每页须加盖公章并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按确定的时间、地点将响应文件送达采购人处。
3、开标时间原则上在响应截止时间后2个工作日内;在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前提下,资质和要求均能满足比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4、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相同且最低的响应供应商,则由采购方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5、报价在采购预算内的或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比价采购失败。
6、开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将视为异常低价投标,将中止该供应商投标资格,作废标处理。
7、开标结果请关注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官方网站(院务公开-公示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8、合同付款方式:项目无预付款。中标供应商在完成全部服务要求后由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合格的验收单和发票交于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在2个月支付合同总额的90%,待质保期到期后再次验收合格,支付剩余尾款。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报价清单
附件3:技术参数(服务要求)响应对照表
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
招标采供中心
2026年3月31日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