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 关于电脑中频治疗仪设备等项目的采购公告
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拟对以下项目实施比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采购编号:SGY2026-BJ015
二、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三、项目名称、采购数量、预算及最高限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符合项目经营范围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
3、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属);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如属)[标段一]。
五、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标段一:
1.工作频率:2kHz-8kHz, 允差±10%;
2.在500Ω的负载电阻下,频率≤1500Hz,输出电流≤80mA, 频率>1500Hz 输出电流≤100mA;
3.调制频率范围:低频调制中频电疗设备调制频率应在0~150Hz范围内;
4.调幅度:25%-100%调幅度,允差±10%;
5.调制波形≥3种,包括有方波、正弦波、三角波等;
6.单向波输出电压:输出电压最大值应≤60V;
7.单次连续工作时间:≥4h;
8.输出电流稳定度:不同负载下的输出电流变化率≤10%;
9.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整机免费售后质保期:≥3年。
10.合同付款方式:项目无预付款。设备在送至采购人处并全部安装完成后,由供应商提供送货单交采购人确认收货,在确认收货后一个月为设备试用期,待试用期结束后再由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设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合格的验收单和发票交于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在3个月支付合同总额的90%;待质保期到期后,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再次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在2个月内支付剩余的设备尾款。
标段二:
1.维修采购清单:

2.LED显示屏电源要求使用质量优、性能好的全彩、全新电源(严禁使用翻新、拆机等电源)。出厂日期≤6个月,品牌使用创联、诚联、思齐、友谊或同级别的其他品牌。
3.所有材料入场施工前均须由采购人进行验收。主要材料提供有效的合格证或有效的检测报告,严禁“三无”产品和低劣材料进场。如发现不合格或未经采购人验收私自安装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使用,中标方承担一切损失。
4.施工现场保持整洁,文明施工,需在施工区域做好围挡和警示标记。如需动火,须在医院保卫处开具动火作业证,动火现场配好灭火器等灭火设施。做好防尘降噪,对施工所产生的垃圾由中标方自行及时处理。
5.实际维修内容和采购人提供的维修清单如有出入,不作调整,为交钥匙工程。本次报价含材料、人工、配件、辅材、运输、税费、售后服务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
6.维修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
7.质保要求:本项目含全屏幕(整屏)质保至少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8.响应时间及要求:采购人报修后,中标人须在1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3个小时内完成系统故障排查及硬件、配件的更换。
9.验收标准:全屏幕无故障(无黑屏、花屏、闪屏、显示错位等)。
10.合同付款方式:项目无预付款。中标人在完成维修后,由双方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合格的验收单和发票交于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在3个月支付合同总额的90%;待质保期到期后,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再次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在2个月内支付剩余的尾款。
注:以上全部为本项目实质性响应条款,响应单位须全部响应,不满足任意一条按无效响应废标处理。(标段一响应材料中须提供产品说明书或彩页)
六、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属)[标段一];
3、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报名经办人为代理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需单独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材料需全部登记为投标单位)
七、响应时间和地点:
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 月3日每日8:00~11:00、13:30~16: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杨老师
地址:急诊4楼招标采供中心2(422室)
联系电话:0512-69585039
八、其他补充事项:
1、只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报名(不接受线上办理及邮寄方式)并成功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单位才能参加此次采购项目;
2、递交的响应文件至少包括项目报价清单、技术参数(服务要求)响应对照表及其他要求提交的材料文件;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可不分正副本,至少有一份为原始印章),每页须加盖公章并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按确定的时间、地点将响应文件送达采购人处。
3、开标时间原则上在响应截止时间后2个工作日内;在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前提下,资质和要求均能满足比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4、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相同且最低的响应供应商,则由采购方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5、报价在采购预算内的或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商不足三家的,比价采购失败。
6、供应商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须同步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未提供的将视为异常低价投标,将中止该供应商投标资格,作废标处理。
7、开标结果请关注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官方网站(院务公开-公示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8、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响应设备样机进行参数验证;参数验证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替补为中标人或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9、供应商对本采购公告有疑问,请在响应截止前致电咨询;本采购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所有!
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
招标采供中心
2026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