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 关于蒸汽管道改造加固工程的采购公告
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拟对以下项目实施比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采购编号:SGY2026-BJ011
二、项目名称及数量:蒸汽管道改造加固工程,1项
三、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四、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28000.00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压力管道安装、管道工程施工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内容;
3、具备有效的压力管道GB2安装资质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六、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1.项目介绍
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拟对管辖内地处高新区林枫路与北俞街交界处,跨越枫津河的北俞桥双侧蒸汽管道进行改造加固工程。
2.施工及服务要求
(1)对指定区域内的蒸汽管道增设“Z”型支架重新固定,防垂降、震动等引起蒸汽管道的法兰接口松动、破损等;
(2)对现有安装在桥梁板上的固定钢材进行拆除,新增固定体不得利用桥梁本体进行固定及挂载;
(3)施工所使用的固定型钢材料不低于20号槽钢,材料符合国标 GB/T 706-2016相关要求,进场材料须提供材质证明文件;
(4)工程施工材料在进场后、施工前须报采购人现场核验并签字确认;未经确认擅自施工,采购人有权判定工程不合格,全部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项目现场配置至少 1 名项目经理(兼安全员),现场施工人员不少于 2 名;至少 1 名现场作业人员持有有效特种作业(电焊)资格证书,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施工时原件备查;
(6)根据施工焊接作业实际需要,供应商自行完成水面作业工作平台搭设,承担平台设计、搭设、拆除、安全防护全部责任与费用,做好水上作业防坠落、防落水安全措施;
(7)全部新增支架以及原有保留的固定构件,均完整实施防腐、防锈处理;
(8)本项目地处院外公共道路、桥梁区域,全部行政审批、占道、占水作业报备手续均由供应商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采购人予以必要配合;因手续不全产生处罚、停工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9)施工期间,供应商每日向采购人报送工程进度;现场发生安全隐患、异常情况须第一时间汇报采购人;采购人可开展不定期现场巡查监督;
(10)供应商全面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落实围挡隔离、警示标识、交通疏导;施工全过程发生人员伤害、财产损毁、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失,全部法律责任、赔偿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1)本工程严禁全部或部分转包,严禁违法分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赔偿;
(12)本项目为总价包干报价,报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特种作业人员费用、设备吊装、运输、占道报备费、安全防护、保险、垃圾清运、税金、利润、检测配合费等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13)工程完工后须提供完整施工影像资料(施工前、施工过程、完工后照片视频),用于竣工验收及审计核验;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展审计结算,最终付款以审计审定金额为准;
(1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现场清理,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15)质保要求: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不少于24个月;质保期内因支架、防腐、安装工艺质量问题发生故障,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6小时内到场免费维修处理。
注:以上全部为本项目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须全部响应,不满足任意一条按无效响应处理。
七、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须匹配本项目);
2、有效的压力管道GB2安装资质证书;
3、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报名经办人为代理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需单独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材料需全部登记为投标单位)
八、响应时间和地点:
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6日每日8:00~11:00、13:30~16: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杨老师
地址:急诊4楼招标采供中心2(422室)
联系电话:0512-69585039
九、其他补充事项:
1、只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报名(不接受线上办理及邮寄方式)并成功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此次采购项目;
2、递交的响应文件至少包括项目报价清单、技术参数(服务要求)响应对照表及其他要求提交的材料文件;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可不分正副本,至少有一份为原始印章),每页须加盖公章并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按确定的时间、地点将响应文件送达采购人处。
3、开标原则上在响应文件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组织;在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前提下,资质和要求均能满足比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4、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相同且最低的响应供应商,则由采购方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5、报价在采购预算内的或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比价采购失败。
6、供应商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须同步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未提供的将视为异常低价投标,将中止该供应商投标资格,作废标处理。
7、开标结果请关注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官方网站(院务公开-公示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8、合同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全部竣工完成,经采购人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审计,成交供应商按审计审定金额开具合规、有效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并提交全套完整结算资料;采购人收到全部结算资料后3 个月内支付至审计审定结算金额的 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本项目质保期届满,采购人完成质保期满复核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2 个月内无息支付剩余全部质量保证金。
9、供应商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统一组织;充分掌握现场环境、施工风险、报备要求,报价已经充分考虑全部现场风险;未踏勘现场不作为后期调价、索赔理由(现场勘察咨询:程处长,0512-69585073)。
10、供应商对本采购公告有疑问,请在响应截止前致电咨询;本采购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所有!
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
招标采供中心
2026年8月20 日


